外资机构眼中,2023年中国的投资机会在哪?******
(投资中国)外资机构眼中,2023年中国的投资机会在哪?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夏宾)2023年开年,中国各大部委负责人密集发声,各地方紧锣密鼓地谋划提振经济良方,展望中国经济形势也成为近期外资机构的重点议题。他们眼中中国的投资机会在哪?
多个机构认为,房地产市场改善和消费提振有助于拉动经济。富兰克林邓普顿环球投资首席投资官Manraj Sekhon说,中国经济政策的转折点始于去年10月放宽房地产业信贷准入。中国政府对防疫政策的优化也催化了转折。政策重心重新聚焦于促进增长和提振消费信心。对市场而言,这次转向是至关重要的。
瑞士百达财富管理亚洲宏观经济研究主管陈东认为,2023年中国经济将温和反弹。
他认为,2022年底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信贷支持的新措施。这些措施是自2021年底房地产持续探底以来最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尽管由于结构性原因楼市不太可能出现大规模反弹,但可能有助于在未来几个月稳定房地产行业。
瑞银亚洲经济研究主管、首席中国经济学家汪涛表示,2023年,中国经济有望走出疫情影响,消费出现复苏。在过去三年,中国民众储蓄率增长3至5个百分点。走出疫情后,人们可以把积压的储蓄释放出来,一些前期待释放的需求也会逐步释放出来,这将成为今年消费反弹最主要的动力。
她也预计,2023年中国房地产活动会企稳,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减小。预计房地产销售量和新开工面积在最近一两个月将会见底,今年三四月份(扣除季节性因素后)开始环比出现反弹。今年全年,房地产销售量和新开工面积从当前的低谷逐渐回升,环比增长或将达到两位数。
2022年表现不佳的中国股票市场,今年能否打一场“翻身仗”?先锋领航量化股权团队另类投资与多资产策略主管徐飞认为,在股市方面,尽管美股估值相较2022年更具吸引力,但是仍然略高于先锋领航模型估算的公允价值。相比之下,中国股票目前尤其具有吸引力。
高盛策略报告将明晟(MSCI)中国指数的12个月目标从70点上调至80点,主要理由是整体估值较低,以及房地产、互联网监管等领域的多个支撑点。摩根士丹利也将MSCI中国指数的2023年年底目标上调至80点。
摩根士丹利中国首席市场策略师王滢认为,2023年中国GDP和企业利润将加速增长,中国股市有望将成为全球表现最佳的股市。其研究报告称,2023年中国的GDP和企业利润将加速增长,同时内外部风险均下降,这或将推动股票估值进一步上涨。
在进一步上调MSCI中国指数目标位时,摩根士丹利称,正在对中国股权风险溢价(ERP)重新评估,不少因素证明属于A股的牛市周期已经开启。
高盛策略团队认为,在2023年的全球背景下,中国在经济增长、政策和通胀周期方面看起来处于有利地位。“当前的市场背景让我们相信,继续减持或做空中国股票面临的风险明显高于做多中国股票。”
2022年,中美10年期国债利率出现罕见倒挂,扰动金融市场。瑞银证券中国利率市场策略分析师夏愔愔近期在一场研讨会上预计,2023年随着中美利差倒挂修复,美元相对于其他货币的强势会逆转,境外机构配置人民币债券需求有望恢复。
夏愔愔认为,202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速有望反弹,国债收益率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国债收益率和政策利率之间的利差可能进一步扩大,高点会触及3.25%左右;在今年下半年,中国国债收益率可能有机会再度下降,在年底可能还会进一步走低,预计大概会在2.9%左右。(完)
“阳了”看病吃药医保咋报销?多地已明确→******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月4日电 (中新财经 邵婉云)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官方宣布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阳了”之后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多地明确了报销政策。
北京: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多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图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图自广东省医保局网站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云南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录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